政府信息公开

市水利局

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宜兴市水利局

部门编制

202(行政16、参公6、事业180)

联系方式

电话:0510-87932727,传真:0510-87932667

办公地址

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7:00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水利发展重大政策。
(二)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湖氿荡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湖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以及重大调水活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再生水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太湖蓝藻打捞处理与湖泛防控工作。编制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蓝藻水华、湖泛巡查监测、控制与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
(八)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重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或指导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圩区治理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工作。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五)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六)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矛盾纠纷。指导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河湖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承担宜兴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库治理与保护工作。
领导介绍
姓名

蒋华平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

领导简历
蒋华平,男,汉族,1969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宜兴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宜兴市水利局局长
姓名

卢刚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负责河湖管理、河长制管理、污防攻坚专项整治、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水土保持监督及张渚、徐舍、官林片区的联络工作。分管局河湖长制管理科(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河湖管理所(河湖管理方面)、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管理科(行政执法科、审批窗口)、水政监管中心。

领导简历
卢刚,男,汉族,197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宜兴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宜兴市水利局副局长
姓名

金春华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结对帮扶、工会、机关管理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化规划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治太”专项整治(太湖清淤、太湖蓝藻打捞处置、滆湖综合治理)及市人大、市政协、城郊片区、和桥片区的联络工作。协助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分管局机关党委、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程运行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河湖管理所(蓝藻打捞处置方面)、规划计划科(“治太”专项整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治太”专项整治)、堤防管理所、抗旱排涝队、横山水库、油车水库。

领导简历
金春华,男,汉族,1973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宜兴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宜兴市水利局副局长
姓名

万利军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负责水利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移民后扶、水土保持规划建设及周铁片区的联络工作。分管局规划计划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水利学会。

领导简历
万利军,男,汉族,1981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宜兴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宜兴市水利局副局长
内设科室
科室名称

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

杨威武

联系电话

0510-87932727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文明创建、年鉴史志等工作;指导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组织人事科

科室负责人

杨秋石

联系电话

0510-87933835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福利、教育培训、机关绩效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信访工作。
科室名称

规划计划科(工程运行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雷超

联系电话

0510-87934321

科室职能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县(市)区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工作;拟订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学术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配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河道疏浚整治、圩区治理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指导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依法负责重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名称

政策法规和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

陈静

联系电话

0510-87931003

科室职能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监测工作,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取水许可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采砂管理及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水利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行政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等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科室名称

河湖长制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殷俊伟

联系电话

0510-87937116

科室职能
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河湖长制有关制度;拟订河湖长制工作计划、任务和考核目标,组织对市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行政区域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协调督导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事项和问题;交办、督办本级河湖长及上级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负责河长制有关项目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市级河道和镇村河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