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政府信息,提高宜兴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政府信息共分为5个类别,分别为:
1、机构概况
2、法规文件及解读
3、人事信息
4、财政信息
5、重点工作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按照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数据项编写。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ixing.gov.cn,同时本机关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yixing.gov.cn/gcz。
同时,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设立在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宜兴市档案馆和宜兴图书馆的信息查询终端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
2、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宜兴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宜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宜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电子邮箱。为了提高申请受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需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理由合理的,但是无法在上述期限内答复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2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夏令)
联系电话:0510-87891670
传真号码:0510-87891678
电子邮箱:8124915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