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254 | 生成日期 | 2020-10-27 | 公开日期 | 2020-10-27 |
文件编号 | 宜政办发〔2020〕8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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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8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8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宜兴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兴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构建城市生态系统和绿色开放空间,实现景观优美、清新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按照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城市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为契机,打造优美靓丽的城市环境。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要求,对标找差、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水平。力争 2020 年通过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验收。
三、主要工作
(一)科学构建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修订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强化绿地生态系统保护,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积极开展城市废弃地、污染水体生态修复,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绿地生态系统构建,形成山水林田湖有机衔接的生态空间。
(二)有效保护自然文化资源和风景名胜区。依法编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完善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有关法规,强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杜绝违规占用生态资源开发、擅自占绿毁绿等行为,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切实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突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推进风景名胜区低影响建设,依法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杜绝违规建设行为。
(三)合理布局城市绿色公共空间体系。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强化林荫系统、绿道系统、滨水景观、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街道和社区花卉绿植美化建设。科学建设城市绿色开放空间,形成类型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便民惠民的城市绿色开放空间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园绿地均衡性和可进入性,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管理到位,满足居民游赏、休憩、健身等需要。
(四)大力加强绿色发展和园林绿化技术创新。推进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创建,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水平,城市道路完好,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完善,市容环境整洁,秩序管理规范。深入开展园林绿化创新研究与实践,按节约生态型建设要求组织绿地建设,大力推广乡土适生植物应用,有效实施立体绿化和单位庭院开放式改造,植物废弃物得到循环利用。
(五)稳步提高园林绿化管控水平。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机构健全,职能履行到位。建成规范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业信息化管理。建立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机制、园林绿化企业市场诚信监管机制、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权权责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绿线管理、“绿色图章”、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维护、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及科研等方面纳入财政预算,满足工作需要。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宣传创建目的、意义、标准、任务和相关要求,明确目标,部署任务,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2020年3月—2020年6月)。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进行整治提升。全面收集台账资料,形成高质量申报材料,6月底前向省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三)对照整改阶段(2020年6月—2020年9月)。根据前期收集整理材料,对照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评分细则,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确保达到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四)迎检冲刺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周密排定考核线路和观摩点,精心准备考核资料,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等城市环境,迎接专家组考核,力争2020年底前创成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生态园林城市是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前提,是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全市各部门要认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部门、各板块要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积极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形成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形成创建合力。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包含了许多方面的指标和内容,有很多项目要分阶段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仔细对照各自专业领域的创建标准,查找差距,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将创建工作进行统筹计划,合理安排,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不仅要按时按量保质地完成本部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还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履行好工作职能,并及时向市创建组办公室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资金投入。继续贯彻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方针,市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足额安排相关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督查考核。各部门、各板块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创建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暗访,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影响创建的单位,及时通报曝光,严肃问责,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各创建责任单位请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为创建工作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QQ等相关信息报送至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堵萍,电话:87994001,传真:87994002,邮箱:2672884533@qq.com。
附件:
1.宜兴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宜兴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3.宜兴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