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622 | 生成日期 | 2020-09-22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0〕15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 | 教育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教师,决定,行政 | 分类词 | 教育,文秘工作,行政事务,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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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20〕157号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教书育人十大标兵”的决定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157号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教书育人十大标兵”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甘为人梯、默默耕耘,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在第3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潜心教书育人,经研究,决定授予万曙芳等10名同志宜兴市第四届 “教书育人十大标兵”称号。现予以公布表彰。
万曙芳(江苏省宜兴中学)
曹 钢(和桥高级中学)
储彩萍(实验中学)
刘琳琼(丁蜀实验中学)
邵亚萍(洑东中学)
江贞群(太华小学)
万春萍(徐舍小学)
吴晓平(新芳小学)
黄 洁(周铁小学)
周亚萍(实验幼儿园)
希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教书育人标兵为榜样,勤奋工作、立德树人、锐意进取,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推动宜兴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