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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主题:国税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时间:2018-05-16 08:30:46
访谈嘉宾:

访谈主持:梧阳

访谈实录

主持人:

您好!听众朋友,欢迎收听宜兴新闻台为您直播的《政风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语桐。听众朋友,一直以来,我市国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坚持依法行政,立足部门职能,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政府履职、服务经济发展上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市国税部门积极推进了“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3550”改革任务、减负增效增强企业活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扎实举措,引起了广大听众朋友们的广泛关注,今天,我们就有幸请来了宜兴市国税局的五位领导,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应邀来到直播室的各位嘉宾,他们是:市国税局郁岚局长、市国税局缪炬光副局长、政策法规科潘霞科长、征收管理科胡旭光科长、纳税服务科丁志平科长,欢迎各位领导。

郁局长: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

听众朋友,如果大家有什么看法和意见、建议都欢迎参加到我们的访谈中来,发表你的观点,也可以提出你所关心的问题,期待您的参与,热线号码是0510-88568909。

前段时间我们从电视和报纸上了解到,今年我们市政府出台了《宜兴税务部门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那么请问郁局长,意见的出台对我们广大纳税人有什么影响?

郁局长:

好的,主持人。今年,为深入贯彻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最新决策部署,更好地细化落实总局优化营商环境30条新措施,全力服务宜兴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国税部门联合地税于全省率先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了《宜兴税务部门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目标从营造便利高效的便民办税环境、营造提质增效的企业发展环境以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三个维度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一是纳税人办税实现“大提速”。我们国税部门通过优化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涉税业务套餐化、发票O2O等举措,实现简事快速办,难事加速办,不断提高办税效率。4月1日起,我们全面实现上级局承诺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4月25日起,全市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12366“一键咨询”所有涉税问题。同时,持续推进“3550”改革落地,目前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已经可以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新购商品房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业务3至5个工作日内都可办结。

二是服务企业发展形成“组合拳”。我们国税部门以落实税收优惠减负担、优化服务促转型为重点,通过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实施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有力扶持小微企业成长、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以及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同时,我们将继续深化“税银”互动,在目前“税易融”、“退税贷”、“税银贷”(累计帮助285户诚信企业获得信用贷款8.75亿元)基础上持续增加银税互动产品数量。

三是公正执法营造公平“软环境”。我们税务部门将继续坚持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不断规范行使行政处罚、税款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税收执法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同时,持续深化税收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税收优惠、税银互动等方面的激励范围,并将严重失信纳税人“黑名单”同步推送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我们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我们将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理念,抓好意见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加快建设税收营商环境宜兴“高地”,切实让纳税人真正感受到改革便利。

主持人:

谢谢郁局长。刚刚郁局长在介绍时提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听众朋友也提了一些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来逐一看看。网名为“千里草原”的朋友说,最近听说有一个清单,很多业务都只要跑一次或者都不用跑税务局了,是不是在电子税务局就能操作,他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缪局长:

您好,您说的是我们上级部门最近推出的《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从4月1日起,清单上的办税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其中,“全程网上办”事项包括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套餐”类等7大类93个事项。 “最多跑一次”事项包括5大类7个事项,“全程网上办”所包含的事项,不再重复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两个清单”100个办税事项,占办税事项总数的80%以上。

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也可以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国税旗舰店”“我的江苏国税”手机APP、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线上渠道实现清单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结。具体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官网或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查阅。

当然,我们办税服务厅也有专门的体验区,可以现场体验清单项目,还有配套的宣传资料,欢迎纳税人朋友前来办税。

主持人:

好的,谢谢缪局长。手机尾号6115的听众问,他现在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如何分辨真假?

丁志平:

好的。有很多企业反映过这个问题,目前,我们已经有三大官方平台提供在线发票查验服务,各个平台的查询发票种类略有差别:

一是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首页,点击右侧“涉税查询”或者“信息查询”就可以进入发票查验界面查询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国税旗舰店”。进入首页“公共查询”,点击“发票查验”可以进入发票查验界面查询。查询发票范围和第一个平台是一致的。

三是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该平台只能查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发票暂时无法查询。

主持人:

谢谢丁科长的详细介绍。听众朋友,这里是正在直播的《政风行风热线》,今天的上线部门是宜兴市国税局。如果听众朋友有和国税有关的问题想要具体了解的,欢迎您参与到节目中来。您可以拨打直播室的热线,0510-88568909。

我看到最近朋友圈都在说国务院李总理又给小微企业派发政策大红包了,请问税务方面是不是也涉及呢?

潘霞:

近期小微企业的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去年财税2017年43号文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久前的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升到100万元,实施限期为2018年至2020年,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大利好。

关于前阶段网上热议的中小科技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我也一并和大家介绍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由科技局认定,并产生2018开头的编码。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摊销。

主持人:

好的。有位网友“热辣天府”想问,他是一家重庆的建筑企业,在宜兴承接了一个工程,最近接到通知说需要进行税款预缴,但办理外管证需要的合同都在宜兴,办理外管证需要回重庆,办了外管证还要都寄过来,有没有简便点的途径?

胡旭光:

这个问题是营改增后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根据刚刚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分【2017】103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已经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纳税人在跨区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目前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已经实现电子化,包括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都会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国税机关之间传递。

主持人:

好的,谢谢胡科长的回答。网友 “陶醉陶都”问,听说企业所得税的资产损失现在不用去税务局备案了,是有这么一回事吗?

丁志平:

是的。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10日颁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今年的汇缴中我们税务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对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申报扣除资料进行了简化,除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用纳税调整明细表》外,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并妥善保管,不需在申报环节向税务机关报送。这些相关资料改由企业留存备查。

在这里要明确一下企业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要求,企业资产损失资料是证明企业资产损失真实发生的重要依据。根据《公告》第二条要求,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目前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除此之外,我们对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也进行了优化,2017年新版年度申报表比2014版所得税申报表减少4张,报表数量下降约10%,优化28张所得税申报明细及填报说明,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填报时间、成本、压力,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主持人:

好的,谢谢丁科长的介绍。这里是正在直播的《政风行风热线》,今天的上线部门是宜兴市国税局。如果听众朋友有和国税有关的问题想要具体了解的,欢迎您参与到节目中来。您可以拨打直播室的热线,0510-88568909。

手机尾号“1720”听众问,他刚刚卖了一辆自己的旧车车,过户时需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怎样开票纳税?

胡旭光:

办理二手车过户时,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时的资料要求,需要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直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就可以。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购车的原始发票或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二手车买卖合同。

如果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非增值税纳税人(比如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应区分是否属于简易办法征收的情形确定开票方式和纳税方法。对于自己可以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的,自行开具发票后按规定纳税申报,并凭增值税发票到二手车交易市场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不具备相应的开票条件的,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并随票征收或按规定纳税申报,并凭开具的发票到二手车交易市场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主持人:

好的,谢谢胡科长的解读。尾号为“8998”的朋友问,近期看到网上说这个月开始,一些产品的税率下降了,是有这么一回事吗?

潘霞:

是的。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作出以下调整: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主持人:

谢谢潘科长的详细介绍!还是刚刚那位“热辣天府”网友,他追问他是分包商,目前承接的是道路施工工程,资料齐全后到哪里缴纳税款,流程是怎样的?

胡旭光:

根据《宜兴市建筑业纳税人综合治税实施方案》,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按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对房地产项目、有总分包关系的建筑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含本数)的无分包关系的建筑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其他则实施简易管理, 项目合同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不含本数)且无总分包关系的建筑项目暂不办理项目登记。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是属于需实施项目管理的范畴,您需要在确认发包方已经进行项目登记的情况下,到项目所在乡镇的国税办税服务厅,凭以下资料办理税款预缴:建设方登记的项目编码、总包方或上级分包方的施工编码、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部类型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通知书。如果您是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并通过经营地国税机关实体办税服务厅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主持人:

好的,谢谢胡科长的再次解答。听众朋友,如果大家有什么看法和意见、建议都欢迎参加到我们的访谈中来,发表你的观点,也可以提出你所关心的问题,期待您的参与,热线号码是0510-88568909。

近期,中兴通讯事件和中国“芯片”引发网上热议,请问税务部门在扶持芯片发展这方面有什么好的优惠政策吗?

缪局长:

好的。其实早在2012年,财政部就刊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息部四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五免五减半”企业所得税,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本次集成电路优惠税收政策实质上是对之前政策到期后的延续,我们税务部门将积极落实好相关政策,为国产芯片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主持人:

谢谢缪局长。郁局长,最近几年政府为刺激实体经济发展密集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听说为了让纳税人更好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国税部门在政策宣传咨询上着实下了不少功夫,此前也有不少听众表示想多了解下从哪些渠道可以及时获得最新政策信息,请您介绍下相关情况吧。

郁局长:

好的。加强税收宣传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举。近年来,我们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方式,通过创新咨询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力求为纳税人提供多方式、全天候地政策咨询服务。目前,我市的纳税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一是热线电话。包括全国统一的12366热线以及我们的96888723特服号,纳税人可以随时拨打电话咨询,我们的连线人员会耐心细致的给您答疑解惑。

二是税务门户网站。纳税人只要搜索“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点击界面上的“信息公开”栏目,就能看到最新的税收政策。此外,点击网站上的“纳税人学堂”,还可以观看税务总局统一录制的权威政策解读视频。

三是“二维码”。每一项新政策出台,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制作解读链接二维码,并在税务门户网站和办税场所醒目的位置进行展示,纳税人只要拿出手机简单“扫一扫”,最新政策就能尽在掌握。

四是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可以直接在微信中搜索“宜兴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并加关注,我们每月都会定期推送最新政策,一些涉税事项也会在里面进行公告。

五是办税服务厅。正如一开始我介绍的,新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咨询辅导区,只要纳税人您提出要求,我们可以安排税务专家给您做“面对面”解答。

六是上门服务。如果纳税人有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可以直接提出来,我们可以派出税务专家给您免费送政策上门。

主持人:

谢谢郁局长的介绍。好了。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我们对听众朋友和网民朋友的提问不能在现场一一答复,还恳请大家给予谅解,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变化和操作要求的朋友可以拨打宜兴国税纳税服务特服号:96888723。

郁局长:

谢谢主持人!谢谢听众朋友、网民朋友!我们将结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继续推进 “放管服”改革,继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主持人:好,今天的热线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宜兴国税局的几位嘉宾,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再见。

郁局长: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