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部门编制

92(行政:35、参公45、事业12)

联系方式

0510-81729812

办公地址

宜兴市东山西路66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部门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相关规程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辖各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气象、大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领导介绍
姓名

蒋益波

职务

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持市安委办工作。

领导简历
蒋益波,男,汉族,197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姓名

刘育峰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负责应急值守、信息调度、救援协调,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规划发展、安全科技、事故统计、信息化工作。

领导简历
刘育峰,男,汉族,1977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民进会员,现任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姓名

杨达

职务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分工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工作。

领导简历
杨达,男,汉族,1974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姓名

杨盛杰

职务

局党委委员兼政治处主任、副局长

分工

负责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领导简历
杨盛杰,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处主任(兼)。
姓名

赵娜

职务

局党委委员、安委办副主任

分工

负责市安委办日常工作。

领导简历
赵娜,女,汉族,1982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委办副主任。
姓名

耿耘

职务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事故调查工作。

领导简历
耿耘,男,汉族,1981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陈进川

职务

三级主办

分工

协助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和事故调查工作。

领导简历
陈进川,男,汉族,1970年1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兴市应急管理局三级主办。
内设科室
科室名称

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

张琦

联系电话

0510-81729806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科室名称

安委办巡查督查科

科室负责人

丁鸣峰

联系电话

0510-81725921

科室职能
督促指导镇、园区、街道党委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改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统筹做好上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

安委办综合协调科

科室负责人

胡开南

联系电话

0510-81729831

科室职能
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统筹市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项目挂牌督办等工作;指导协调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科室负责人

陆益敏

联系电话

0510-81729819

科室职能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依法承担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部门行政许可、备案等服务职责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张婧

联系电话

0510-81729833

科室职能
负责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及监督核查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依法承担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科室名称

宣教法制科

科室负责人

邹琪

联系电话

0510-81729838

科室职能
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和训练指导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火灾防治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李献康

联系电话

0510-87850373

科室职能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