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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南街、陶二厂智能停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丁蜀镇  发布时间:2025-04-10 15:35:48   [ ]   浏览次数: 420

古南街、陶二厂智能停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丁招(2025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古南街、陶二厂智能停车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82万元;

2.5工期: 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0510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上午8:30至11:00(双休日除外),下午02:00至04: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和4.3条资料前往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陶都路111号(王子湾酒店南楼12楼))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现金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支行;

账号:3202230621010086811867;

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否则不予以报名。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01月-2025年03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

注:除上述第(4)、(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于一周年审计完成后7日内付清。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其它

8.1、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10-87401892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1号(王子湾酒店南楼12楼)  

电   话:18861767696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