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1574 | 生成日期 | 2025-04-07 | 公开日期 | 2025-04-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食品安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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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宜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解读 |
近日,宜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宜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1. 2021年5月,原《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正案)》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 原《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在机构调整改革中权限有所变化;3.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登记审批、优化准入服务;4.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化。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理顺职能分工、优化准入服务、推进登记信息化、完善登记管理体系四个部分内容。
三、解决问题
《管理办法》解决四大问题,包括: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重治、基层防治的良好局面,《管理办法》对于园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中的职责进行进一步明确;
(二)明确了登记基本条件、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变更和延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切实提升准入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推广食品小作坊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和电子证照运用,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撑,不断提高食品小作坊登记便利性和服务效能;
(四)增加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或者应当“撤回”和“撤销”登记的情形,增强注销程序中“食品小作坊登记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依法被吊销的”条款的可操作性,使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体系更为完备。
四、修订亮点
《管理办法》既体现了上位法的要求,又有宜兴特色,体现了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的主旨。集中表现为:
(一)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各监管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登记的条件、程序以及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变更、延续、补办和注销。
(二)删除了征询意见环节;
(三)减少了延续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形;
(四)将登记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为10个工作日;
(五)通过在线获取营业执照和身份信息,将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由六项减少为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