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蔬菜基地提标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建设规模约917亩
2.3招标范围:蔬菜基地提标建设项目(包括泵站、管道、沟渠及其配套建筑物、土地平整、田间道路、景观提升内容等)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招投标以及施工期、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测量、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测量、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需满足上级对有关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2.5合同估算价:约25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水利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第4-6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周铁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10-80208162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