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规文件及解读>文件修改废止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5-03-25 09:00:16    浏览次数:121
索引号 014046317/2025-01344 生成日期 2025-03-25 公开日期 2025-03-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文件,决定,公开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市对涉企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对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的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