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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5-03-25 09:00:16
浏览次数:121
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1344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 公开日期 | 2025-03-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文件,决定,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市对涉企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对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的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