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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3-13 13:55:05   [ ]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实验室建设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路18汤氏产业园六号楼3楼

江苏山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南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路18,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租用无锡汤氏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路18号汤氏产业园六号楼3楼标准厂房约1418平方米,购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提供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出具2000份检测报告的检测规模。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2

年产35000吨干熄焦用耐火材料产品结构优化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大道学圩村大荡圩121号

江苏诺明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大道学圩村大荡圩121号,拟投资125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并进行适应性改造,淘汰原有粉碎机、88米隧道窑、106米隧道窑、梭式窑等落后设备,购置智能自动摆式磨粉机、全自动双孔双推板窑、全自动梭式窑、全自动混料机等国产先进设备对原有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建成达产后保持原有年产干熄焦用耐火材料35000吨的生产能力不变,原有粘土砖、粘土质炉门砖不再生产,调整为生产焦炉炉门挂釉砖及莫来石-堇青石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9.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确保污染物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公开时间:202531320253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