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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5-03-04 15:27:00 浏览次数: 30 字号:[ ]

2024年,宜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建成“一网通办”平台,统一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入口,累积办理件数168万件深化政企合作、政银合作,打造“太湖e”综合服务中心,全量承接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职能,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圈”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落地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省级试点,6个部门30项高频事项实现一平台办理依托数字技术,全面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设立企业0.5天办结率实现95%大幅提升了企业开办效率。同时,政企通平台升级至2.0版本,实现了政策精准直达和办事高效便捷,推动企业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网办事项中的场景应用,应用率位居无锡第一;大力推行经营场所“云勘验”模式,通过线上预约、实时互动、在线确认等方式,实现场地勘验“不见面”“零接触”“快进行”,显著提升行政许可效能。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印发《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4》,提出并推进落实48项改革任务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对155件涉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其中修改1件,废止4件,进一步营造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升级“高效办成一件事·12345企业登记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市场准入全流程服务,2024年累计受理企业诉求355条;深化“拿地即(快)开工”改革,通过“六步工作法”(听需求、梳流程、列入库、排计划、帮代办、提速审),大幅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高效保障;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全年共办理涉企免罚轻罚案件3006件,涉及金额约6798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和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宜兴(陶瓷)知识产权快维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并正式运行,成功获批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报编辑工作,对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编辑并公布了市政府公报5期。二是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建议,切实增强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注重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强化了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持续跟踪规范性文件实施成效,对《宜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进一步优化了文件制度的执行和管理机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稳步推进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法治化运行。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决策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决策合法审查高度重视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宜兴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宜兴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本年度,共对111件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开展了合法性审查,涉及47件政府决策、30件政府合同、23件涉法事务处置以及42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等重要事项。此外,召开法律顾问专题研讨会26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73件,充分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落实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按照镇(街道)权责清单改革要求,全面开展执法事项赋权评估工作,对基层承接能力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严格审核852项行政处罚权回收事项,进一步厘清市、镇(街道)两级执法权限,确保执法事项下放与承接无缝衔接。完善执法指导机制,制发《宜兴市镇(街道)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和《镇街消防委托执法指导手册》,为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化指导,确保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任务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统筹部署、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优化非现场执法管理,组织对全市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全面规范和清理,提升非现场执法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持续加强涉企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应急、生态、消防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涉企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检查或错峰检查40次,公示执法检查计划1852家次,有效降低执法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资格准入,组织开展2024年度执法资格准入考试,全新增行政执法人员245人,依法收回和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执法证件110张,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履职。强化执法能力培训部署全市53个执法机关2275名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为规范执法提供坚实保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全年共评查41个部门、18个镇街执法案卷共计317份,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数据月报告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规范执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推动相关问题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完善监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法治督察内部衔接互动,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勤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五、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持续强化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等活动,主动接受监督指导。本年度,市人民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8件、政协委员提案254件,办理满意率达99.8%,充分体现了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高度重视和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聚焦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年共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27个,提出审计建议77条,有效推动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落实过紧日子情况事前绩效评估等35个财会监督项目,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通过政府门网站公布各类信息29790条,开展访谈直播41次,发布调查征集26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鼓励公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有效

一是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49个,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备的调解网络。规范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深化一体化智能平台应用,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840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56件,审结226件,其中通过协调、调解方式撤回43件,实质化解率达32.82%。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既出庭又出声”三是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扎实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工作,制定出台“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5份实施办法文件,为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调解和解率稳步提升,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98.71%。持续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与重点职能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探索构建社会工作部、政法委、公安局、数据局五部门“5+N”联动运行体系,进一步强化数据赋能,提升化解效能,推动信访工作向智能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全市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组织全市各单位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4次,举办各类法治专题培训班9期。二是强化法治实践锻炼积极拓展法治建设的载体和路径,选聘50名宜兴市首批法治观察员,跟踪培育38项法治宜兴建设惠民实事工程,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度宜兴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组织开展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活动,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宜兴建设专项督察,实地查看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以督察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025年是《宜兴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收官之年,也是新的5年规划筹划制定之年。宜兴市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中国式现代化宜兴新实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