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渚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助力推动张渚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镇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压紧压实镇领导班子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法治思维贯彻各项工作始终,尤其是镇征迁处罚、信访化解、村镇建设等工作。二是深化学习,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从严落实镇主要领导职责,带头抓法律学习,并带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活动,要求全体干部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二)坚持依法决策,落实依法行政
一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落实司法所长列席党委、政府会议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专业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组织司法部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镇域重点工作,确保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确保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建设报批前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扎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落实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辖区内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搜集违法证据。通过检查辖区内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完善与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衔接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复议)相关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实现应诉业务规范化、专业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1件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
(三)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狠抓落实,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镇范围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农民工学法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反电信诈骗及“12.4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推动法律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将普法宣传融入常态化管理中,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年内镇各职能部门开展广场普法、送法进企业、普法进农村进学校等集中普法活动4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法治小礼品10000余份。积极组织参加无锡市第四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共有4件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明显。健全镇、村公共法律体系联运机制,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各村法律之家覆盖辖区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做好法律援助联系工作,年内共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55件;开展远程公证服务,办理远程公证3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明白人作用,法律顾问通过每月两次定点服务和线上线下不定时服务的方式,服务辖区群众。今年以来共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366次,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43宗。通过法律顾问协助参与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普法活动、参与村(居)务管理等形式,助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下大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建立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主导、村(居) 调委会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支撑,各村调解员、行业调解小组为网格的调解布局,通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及时了解各村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对重点矛盾纠纷做好预警措施。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35起,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3起,调解协议涉及金额共630余万元。无因调解不当引发突发事件或恶性事件、群体性纠纷及民转刑案件,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开展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做好立普蓄电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化解,顺利调解12人104万余元农民工工资纠纷。
四是扎实做好信访化解工作。落实完善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立足“事要解决”这个关键点,对群众诉求做到耐心倾听,对矛盾症结做到深入分析,对解决方案做到对症下药。今年以来,全镇信访总量190批次318人次,同比下降51%。其中登记来访79批次201人次。受理来信及上级交转办等各类案件110件次,期办结率100%。阳光信访平台共受理信访事项84件,智慧平台受理26件,目前5件正在办理中。信访网上信访一次性化解率为98%,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责任单位参评满意率98%。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张渚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全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完善。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征求意见方式还不够丰富,社会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少数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法治宣传方式和形式还需要更注实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镇党政主要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落实镇村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学习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必学内容,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严格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拓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合理、规范、高效。指导各村开展“援法议事”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和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工作队伍。
(三)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充分发挥镇党委引领、镇人大监督作用,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普法学法,镇纪委等职能部门对村级财务运行、公开进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村干部提高依法治村能力。三是要强化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紧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这个死角,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的投入,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有效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四)守牢平安底线,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持续加强矛盾隐患排查与处置。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强化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控制和源头化解,坚持定期研判分析,健全机制、严密措施、压实责任,预警在前、处置在小。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事项办理,立足源头预防和前端治理的原则,落实好初次信访事项“登记一受理一办理一答复”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初次信访事项得到及时、依法、就地解决。同时,通过工单流转,进一步压实属地村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力争合理诉求化解率达100%。积极推进化解信访积案。持续开展信访突出矛盾排查化解和信访积案攻坚,强化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等工作机制,针对重点信访积案、重点信访人员,因人制宜、因案施策,从化解推进、思想感化、情感认同、法治教育等入手,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