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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 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5-03-04 11:08:30 浏览次数: 36 字号:[ ]

2024年,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紧跟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和宜兴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精心谋划统计法治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数据检查、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等专项工作,持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常态化长效化,全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总体情况

宜兴调查队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建设和创新发展,坚持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贯穿全队工作的重要主线,严格落实队党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持续夯实法治工作基层基础,紧抓学习教育、资格考试、工作保障、执法监督、专项排查治理等各环节各方面工作重点,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抓学法考法,促铭法于心。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全队人员及辅调员队伍多轮次、多层次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定期开展统计法律知识测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全体辅调员队伍和“三情”观察员队伍把牢把准统计工作政治性、法治性、严肃性,树立保障源头数据质量的工作自觉。二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改革及涉统工作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专题学习,协助党委、政府领导正确认识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确保“市-镇-村”三级党政领导干部明晰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宜兴调查队坚持“讲法、普法、释法”一体推进,借助各类学习培训会议及业务走访陪访契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条例》等内容29次,累计700余人次;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4次。9月11日,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面对面向社区群众开展统计法治宣讲;12月6日,组织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统计”系列法宣活动;宜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吴曙波为结对共建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上《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统计》主题党课,深入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多措并举,力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了解宪法、支持统计”的良好工作生态。

(二)抓履责尽责,促行法于身。一是队党组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针对性谋划全年法治工作要点,确保全年法治工作部署走深走实。二是党组书记、队长定期向上级党组汇报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法治工作责任落细落实。三是班子成员定期参加分管领域调查专业走访陪访工作,深入国家调查村(社区)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与镇(街道、园区)村(社区)领导就本辖区内统计调查工作进行商讨谋划,确保国家调查责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宜兴调查队聚力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及自查”常态长效工作保障,持续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分层分级核查,各调查专业组织开展业务走访及分管领导陪访合计134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推动工作成果向长治长清转变。

(三)抓建章立制,促践法于行。一是党组书记、队长每年初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国家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部署安排,积极争取行政力量支持和财政补充资金保障。二是班子成员参加每年底镇(街道、园区)国家调查工作总结,及时评价镇(街道、园区)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推荐评选优秀调查员,树立先进典型,真实反馈问题不足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打造优质“国家调查”形象。今年以来,宜兴调查队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坚持把“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及自查”成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严格质量抽查。党组先后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队专项排查工作,3月13日、3月18日,队领导班子先后两次对专业工作台账进行检查,累计发现问题5项,已整改到位。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和三类台账抽查等工作,切实保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落于实、成于细。

(四)抓联动协同,促设法于公。一是坚持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直接责任压实到人、抓好落实,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台账填报和联网直报,妥善保管原始资料,确保统计“三独立”职权不受侵犯。二是加大与宜兴市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协同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安排,畅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建立发现线索立即报告总队并同时移交纪委监委工作机制,及时报送《季度数据信息报送表》,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有机融合,持续增强监督合力。三是深化与宜兴市司法局和宜兴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协同,积极履行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今年以来,宜兴调查队针对各类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文件,及时按要求反馈修改意见。7月7日,宜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吴曙波在“2023年度宜兴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议”中,获得“优秀”投票86张,优秀率95.56%。

(五)抓执法监督,促成法于效。坚持“预防为主、防惩结合”总方针,积极推动执法水平专业化、执法手段规范化和执法意识常态化。一是严格按照总队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将《监督意见》精神融会贯通做好转化,坚持独立审慎和“双随机”开展,着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与震慑力。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同志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定期开展法律、财会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与测试,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技能培训,通过新老结合、传帮结合的方式,推动法治工作向专业化迈进。三是采取市县联动工作模式,通过市县两级调查队人员搭配,合力规范执法监督工作规程,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规范到位,执法案卷审理和评查到位。宜兴调查队现有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4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1名,聚力保障法治工作规范性水平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宜兴调查队依规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情况为:8月7—8日,协助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执法检查组完成对本队基层基础、1个住户调查点、4家企业的执法检查,未发现问题;8月22日,联合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完成对宜兴6家企业的现场执法工作,未发现问题,均发放了《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

(六)抓专项整治,促自查自纠。一是高质高效组织开展历次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宜兴调查队党组先后组织部署开展了“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全面清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等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格遵照国家统计局和江苏调查总队工作部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全面排查、情况报告及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局队执法协作机制。根据《“双随机”抽查办法》列明的“三年内不重复执法”要求,宜兴调查队积极探索建立与地方统计局的执法协作机制,力求避免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配合市委、市政府打造清亲营商环境。三是持续优化统计执法人员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执法监督处工作要求,建立并维护好统计执法持证人员管理台账,及时做好到期证件更换和新申请工作,强化对持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执法技能培训教育,确保法治工作人才基础逐步夯实、执法人员轮换更迭有序实施。

二、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

结合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部署开展的历次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情况,宜兴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现有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4名,平均年龄偏大,现有年轻同志尚难有效独立主导开展执法工作;法治工作负责人身兼多职,精力较分散,整体统计执法力量仍显薄弱;同时掌握法律、财会和统计专业知识的统计执法复合型人才较少,现有执法人员技能单一、难以独立面对复杂型综合执法。

二是中期执法检查规划性弱。常态化执法随机性强,通常由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走访和有针对性地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检查,暂未建立《宜兴队统计执法检查中期工作规划》制度和机制(如五年执法检查规划与实施方案)。

三是执法专题培训能力不足。县级国家调查队编制数量少、工作任务重,自行组织的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在广度、深度和针对性方面略显薄弱。

三、统计法治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注重培养综合人才。在法治培训方面,加强对法律、财会、统计专业知识等内容的侧重,加强深度、拓展广度,探索发现更多实操机会,做到学以致用;鼓励年轻同志持续报名统计执法考试,并将此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

二是注重执法联动协同。在无锡调查队统一谋划、建立地区性统计执法检查中期规划的基础上,细化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优化台账建设和管理;由无锡调查队统一谋划、部署、推进年度执法检查,以地区联动执法的方式组织开展,增加检查单位数量,突出重点执法。

三是注重案卷互评互审。积极与无锡调查队沟通,通过市级国家调查队力量优势,加大实操训练和现场观摩、互评的频次和力度,全力带促宜兴调查队执法能力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将结合本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坚决落实整改到位,坚持在“学、讲、用”三个方面下足功夫,确保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及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一)持续提高“学”的质量,在真学深学上下功夫。持续完善和执行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大力提高“学”的深度和广度。坚持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队务会、专业例会(含定年报会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持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内容的系统研学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理论功底。坚持做到以考促学、以学求真,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专题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等内容,着力使依法统计从理论层面的思想认知转化为实践层面的行动自觉。

(二)持续浓厚“讲”的氛围,在生动阐释上下功夫。持续扩大普法宣传阵地。盘活内网法治宣传栏目,及时加载最新法律法规、法治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将其建设成为法治学习交流主阵地。持续打造普法宣传精品。利用业务培训、访户访企、志愿服务等契机,分别面向辅调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轮播宣传视频等形式活泼、通俗易懂方式,引导社会公众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持续提升统计普法宣传质效。

(三)持续加大“用”的问效,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持续优化完善队内制度规范,及时对内部法治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更新和细化,切实使各项工作和做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用好“法律顾问”,加大聘用质效。持续扩大执法检查覆盖层面,在加大对工业生产者价格、采购经理调查等开展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加强对住户调查、畜牧业调查、劳动力调查等专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新方法,持续营造“不想假、不能假、不敢假”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