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刚性标准为绳尺,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牵头开展跨区域协作旅游包车沿边执法。加强区域沟通,先后与浙江长兴、安徽广德和郎溪以及溧阳三省五地的文化、交通、交警部门联动,联合省高速交通执法部门,以城乡结合部、重点景区、省际交通卡口、旅游集散地为重要节点,以节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为重点时段,对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100余人次,组织旅游包车联合执法13次,检查旅游包车40余辆。
二是主动开展电竞酒店未成年人禁入执法检查。我市是全省最早办理电竞酒店案件的地区之一。在全省绝大多数地区尚未开始执法电竞酒店的情况下,我们积极而为、主动出击,把节假日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假日必查工作机制,印制宣传小贴纸600余张,把未成年人禁入电竞房的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家电竞酒店。今年以来已立案处罚三起电竞酒店接纳未成年人案,其中一起入选2024年全省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三是全面开展印刷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秉持“普法在前、宣传在先,执法在后、处罚为辅”的工作理念,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224家,发放《印刷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告知书》191份,行政约谈企业23家,对于6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此外,组织暑期游泳馆全覆盖执法检查,坚持对旅行社、娱乐场所、网吧等的常态化检查,确保宜兴文体旅市场健康安全有序。
四是持续开展文旅行业无证经营集中专项治理。始终将无证经营作为维护文旅市场秩序的严打重点,认真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无证经营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涉无证经营12起,其中旅游1起、文化娱乐7起、电影1起、新闻出版3起,限制从业2起,做到露头就打、动态清零。同时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新开业和已变更企业,提前告知法律规定和管理要求,做好宣传引导和提醒劝诫工作。
(二)以服务便民为宗旨,规范行政许可
一是加强旅行社及服务网点管理。根据文旅部要求,催缴前期申请暂退或暂缓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补缴的企业名称上报至无锡市局,截至目前完成率91%;及时跟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督促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补录相关备案资料,现场查勘实行“双人同行”,一并指导落实营业场所、营业设施设备及制度规范等,共计为7家旅行社提供注册、变更和注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政务服务;选派代表参加江苏省首届文旅政务服务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提能,获得优异成绩。
二是严格把关导游证审核发放。电子导游证制度实施后,由专人登录管理平台核查申请人材料,实现不见面审批。对当年考取导游资格证的新导游,待岗前培训结束后,集中统一办理导游证;对部分证件过期失效导游人员,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启动重审补办程序。全年共审核换发导游证56人次。
三是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发证。我局积极参加游泳、滑雪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体育赛事审批的培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满意度,按照相关许可管理办法和省体育局关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审批采取线上办理的要求,全年共计为5家企业办结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四是做好剧本娱乐活动备案和监管。我局已为8家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办理网上备案,对已经备案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备案信息、审核情况等,并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其是否按照备案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
(三)以行业优势为突破,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立足部门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保障普法经费,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全民普法与事业产业发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文化艺术创作、旅游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依托锡剧艺术中心、文化馆、体育馆、美术馆、博物馆、景区、宾馆等文化、体育场馆和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多样法治宣传教育,举办专题文艺晚会,提高学法用法效果。
二是紧扣时间节点。在“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遗产日”“6·16安全生产日”“8·8全民健身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此外,召开文体旅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培训会,普法的同时压实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营造依法治市及普法、用法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突出岗位练兵。通过各项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参与文旅部、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网络巡查、以案施训、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办案执法培训。定期参加省厅组织的远程视频集中学习,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开展年度执法培训,邀请市纪委同志以及常州、无锡、苏州等市执法队伍的行家里手,从政治理论、党规党纪、执法技巧、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全员培训。全年组织3名执法人员参加申领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赛军严格履行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视为全局重点工作,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构建起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动向,在牵头研究推动法治工作中,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完成市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评议,有效推动了文体广旅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落实学法制度,制定法治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明确将法治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相继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党内法规、基本法和文体旅专业法。通过学习,切实提升了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文体广旅行业监管和服务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法治文旅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我局职能职责、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积极部署干部职工参与社会矛盾调解,对涉及文体广旅行业的热点问题、12345等渠道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建设宣传方面
宣传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赖传统的宣传渠道,如悬挂宣传横幅、法律知识宣传版面等,对新兴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灵活、充分,导致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
(二)监管行业学法用法培训方面
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对文体广旅经营企业及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次数相对较少,培训时间有限,不能满足企业和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导致部分企业和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
(三)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方面
执法实践经验较为欠缺,随着文体旅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的经营模式和业态不断涌现,部分执法人员在面对一些复杂的执法案件时,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和应对技巧,影响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下一年度,我局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通过发挥标准引领、强化宣传引导和行业监管服务等方式,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及省市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制定系统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邀请法律专家、上级业务部门骨干等进行授课,重点围绕新出台或修订的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进行培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文体旅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坚持与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阶段性的执法活动,相互借力,整治解决执法中的难点焦点。
(三)优化行政许可服务
创新行政审批管理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逐步细化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上新台阶。加大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各项审批事项工作的培训力度,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四)强化法治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行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及时处理和反馈投诉举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