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在决策程序规范、执法机制完善、农村普法深化、服务保障优化、矛调机制强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前行
1. 严格执行法治审核制度。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梳理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答复《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8份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完成63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原则,助力执法质量和效果有效提升。
2.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持续提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均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项目立项、验收等工作中,专家组评审提供专业意见,保障决策科学性。积极向社会公示相关事项,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符合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预防化解履职风险,为重大决策筑牢法治防线。
3. 积极推进基层减负赋能工作。通过细致对照法律法规条款,认真梳理出市级基本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权责清单,开展了共四轮的意见征集和深入讨论,明确出我局的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的配合责任,进一步明晰了我市“三农”领域权责分工,为我市基层减负赋能作出了努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 深化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探索建立各中队互查和执法大队领导班子集中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大队罚没物品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罚没物品管理的细则文件。完善罚没物品的处置模式,探索推进以多种路径、方式对罚没财物进行妥善处置,实现资产价值。
2.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案卷制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加强执法人员对办案程序细节的把控,统一案卷制作要求,杜绝案卷制作中不规范问题。积极组织参加各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促进执法工作规范、科学、有效。今年新增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名,确保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3. 农业领域执法监管有力有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别是加强人民群众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捕捞、假劣农资等方面执法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420个,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0起,罚没款达28万余元,全力确保三农领域安全稳定。执法过程中也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全年共3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除行政处罚。
4. 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明确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办理流程,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8件。
(三)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 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和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发放了普法明白纸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了20余名群众关于“三农”领域的疑问,提升了民法典和宪法的普及率,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日”“放心农资下乡暨安全生产法律宣传周”“植保植检法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农村领域法律知识。结合生猪屠宰行政检查和“田野蒲公英”农机宣讲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法治宣传的有效融合,将法律知识深入田间地头。
2. 聚焦社会关注热点。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水产品质量”问题开展了重点普法宣传,对全市626户重点水产养殖主体实行入户普法宣传,张贴、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水产养殖禁用药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200余份。开展18期水产品质量安全普法专题培训,培训人数1500余人次,向广大养殖主体普及科学养殖、合理用药等法律知识。在12个镇街菜市场、村委会等农村群众较为集中的地点,通过电子屏轮播宣传标语和视频的形式,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
3. 注重法治宣传常态化。今年以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件5篇,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执法案件34起,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经营、渔业垂钓等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开展以案释法,增强公众的法治观念。利用报刊、广播等大众媒体进行普法宣传,重点突出近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知识。在开展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也注重法律知识普及,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矛盾,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农业领域矛盾应对处置体系,专人常驻市综合治理中心,及时处理 “三农” 矛盾,全年妥善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395件次,按时答复信访8起。针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从政策法规层面预防化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发挥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示范户作用,为农民提供多元法律服务,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住房等领域纠纷。
(五)依法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 全面主动政务信息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依法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农业政策、补贴、项目申报,农村土地改革、集体资产管理、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相关政策等信息。梳理排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向“信用无锡”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共101条,“双公示”完成率100%。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展示 “三农”工作成果,提升政务公开传播力和影响力。
2.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8件,全部按时办结,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
二、2024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4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远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方向,将依法行政理念深度融入行政许可、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实现法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三是营造学法氛围。组织各类学习10余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迅速,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深入研究其内涵,把握核心要义,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始终突出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法治思想在 “三农”工作中全面落地生根,贯穿农业强市建设全过程。
三、2024 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不足
尽管 2024 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执法人员水平和素养不够均衡。部分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依法办案意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特色亮点工作打造需进一步加强。局虽然在法规政策宣传方面不断加强,但法治宣传特色项目需进一步拓展,创造性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举措还不够多。三是宅基地等矛盾调解手段较为匮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特别是农村较为集中的宅基地、土地承包等方面,缺乏部门合力,难以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四、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举办多样化培训活动,如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丰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提升执法技能。鼓励线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二是深化法治意识培养。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求,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工作高效开展。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杜绝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现象,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五是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精准度。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增强执法效果。
(二)以乡村振兴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二是创新普法形式。采用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趣味性和互动性。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制作更多优质法治宣传作品,提高普法实效性。三是行政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执法中,使群众在接触执法过程中直观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重要性。四是强化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普法服务,如为农民提供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确保普法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以依法行政为落脚点,推动乡村振兴法治建设
一是严格政策法规审查。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加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防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二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全过程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公正、规范、合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法治政府建设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完善内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全局工作提供全面法律咨询和指导,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四是加强农村领域法治化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住房等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