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工作开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把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全面融入财政法治建设,促进财政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加强财政法治工作统筹谋划。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与财政改革发展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年初制定法治财政工作计划、法规工作要点,确定年度法治财政目标要求,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有序推进。三是坚持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从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着手,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建立完善符合宜兴财政实际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业务规范操作,切实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聚焦服务大局,持续提升依法理财工作成效。一是狠抓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聚焦重点行业、重要税源、重大项目,做到科学研判、精准对接、精细征缴。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控预算追加,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专项债、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合理保持财政支出规模,促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债券资金等撬动作用,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加速布局。更加注重兜住兜准兜实,统筹财力支持教育、医疗、社保、卫生、养老、就业等民生事业,全力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格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开展党政机关落实过紧日子情况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与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相挂钩,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全市功能区国企改革,制定改革系列方案,推动功能区核心国企组建到位,打造具备区域特色的核心业务板块。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强化采购行为监管。围绕“宽放、善管、优服”要求,在全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实现不见面开评标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我市分散采购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迈上新台阶。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落实深化“放管服”要求,精简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流程,办理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从法定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年办理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25件,并在双公示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许可信息。三是依法组织政务公开。全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共办理建议提案共37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4件、市政协提案21件、无锡市政协提案2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信息等工作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四)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一是依法开展财会监督。按照财会监督新职能定位,组织下达《2024年财会监督项目计划》,其中:专项监督项目29个、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项目6个。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行动、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核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核查等工作。二是加强执法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财政监督工作内部操作规程》等相关程序要求,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行为。认真执行《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标准要求,确保在案件办理中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证据,提出合法合规的裁量意见。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组织持证人员完成规定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考试,今年我局新增13人通过资格考试。四是依法处置涉法涉诉案件。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采购投诉、法律咨询等工作,为全局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先后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执行异议申请、债务清偿等各类涉法涉诉案件16件,未发生败诉或复议失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全年办理信访件4件,处理12345热线咨询及市长信箱工单65余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五是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文件25件,其中继续有效20件、废止2件、失效3件;共清理由我局主管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继续有效6件、废止1件。
(五)重视普法教育,着力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结合财政工作特点,科学设置法治学习专题,将法治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体学法4次。二是组织财政干部日常学法。紧扣依法行政主线,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采购代理机构集中业务培训、法治专题讲座等专题培训,召开全市财政系统“5·10”思廉月警示教育大会,邀请省财政厅专家作“新时期财政部门党员干部履职风险防控”专题授课,引导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拓宽财政宣传方式方法,开展“财政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宣讲财政法规及惠民惠企政策,展示财政部门法治财政建设成果,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市司法局“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市科协财政会计学会宣传等各类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财务会计、保密宣传等宣讲活动,持续提升财政法治宣传品牌形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要点,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上报政府的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支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拓宽财政干部学法渠道,支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常态化。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4年,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财政干部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化,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增强。
(二)法治建设专业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我局在职人员大部分是财政、经济、金融类专业,法律类专业人才较少,与当前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匹配。
(三)普法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法治建设宣传基本停留在集中学习、座谈交流、基层宣讲等形式,在灵活运用新媒体增强普法效果等方面尚需进一步下功夫。
四、2025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推动财政业务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必修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理论素养,树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和财经纪律。创新执法理念和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规范执行财政免罚事项清单,不断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
(二)凝聚法治财政建设合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以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为指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结果,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查摆深层次原因,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推动法治规范与财政管理互促共进。
(三)提升财政普法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拓展普法形式和普法载体。聚焦服务对象和财政工作人员,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高财税政策知晓度。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定期组织警示教育,不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