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李天明,男,1966年6月26日生,汉族,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初中学历,现任宜兴市湖父镇大东村村民委员会条线干部,拟任宜兴市湖父镇仙人堂公墓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示时间为:2月24日― 3月3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宜兴市湖父镇仙人堂公墓联系。
联系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氿滨南路10号(邮编:214200);联系电话:0510-87962015;信箱:yxmzshzz@126.com。
宜兴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