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审计厅出台《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优化审计工作流程,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全面提升审计项目质效和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办法》共九章116条,以深化研究型审计为主线,突出服务保障审计成果质量和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两大目标,紧扣审计质量控制的职责、标准和措施三个关键点,涵盖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理审定和督促整改四个核心环节。
《办法》强调聚焦“国之大者”,把准审计职责定位,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项目全生命周期。在计划管理环节,强调立项研究,精准确定审计项目;在组织实施环节,强调政治政策研究,揭示和反映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按照“来龙去脉清楚、原因后果清楚、基础理论清楚、改革发展方向清楚”标准查实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全面客观辩证处理问题;在审理审定环节,强调重大事项、重大分歧和复杂疑难问题研究,准确定性定责和处理;在督促整改环节,强调整改督查结果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确保审计项目闭环管理。
《办法》强化全流程各环节贯通协作、有序衔接、相互制约,各责任主体需按职责分工履行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牵头组织部门不仅要统筹谋划业务领域审计项目,还需承担组织实施、复核把关和成果提炼等职责,做到既“做主”又“担责”;审计组则需严格把控审计现场管理,确保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把好审计质量第一关;实施单位需加强日常研究和督导;审理部门和办公室则负责审核审计结果文书,各环节协同发力,共同保障审计成果质量。
《办法》参照审计署制定的审计质量控制相关办法,融入了江苏省审计厅党组“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意见的要求,整合了江苏省审计厅现行的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吸收了全省市县审计机关在审计质量管控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了多规合一,一本通、通全省,确保《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管用好用。
《办法》的出台不仅为全省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也为各级审计机关质量控制指明了具体的工作方向。江苏省审计机关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省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