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1号)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度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初评结果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14日—2024年2月20日)。
被评定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0-87223812;传真号码:0510-87117916。
附件:2024年度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公告.xlsx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