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0572 | 生成日期 | 2025-02-10 | 公开日期 | 2025-02-10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商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 | 物价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规划,经济,管理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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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2025-2027年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 |
《通知》提出了五方面试点任务,一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鼓励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限行措施,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汽车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二是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持续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制度,加快二手车经纪转经销,提升二手车流通服务能力;三是营造汽车文化氛围,推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规范有序发展,因地制宜打造汽车与旅游、文化、体育等跨界融合消费创新项目;四是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继续支持高水平项目建设,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快再制造重点技术研发应用;五是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完善汽车领域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电子化。
《通知》明确了组织实施流程。试点以城市为主体进行自愿申报,有意愿参加试点的城市,应编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商务部。
《通知》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试点地区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依据工作方案,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主动对标国际先进做法,充分学习借鉴成功经验。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通过竞争性选择的方式择优确定试点城市,力争在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发展的典型企业,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典型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