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兴市委、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宜发〔2023〕6号),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兴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政策意见》(宜委农发〔2023〕1号)和《宜兴市2023年度〈关于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宜农发〔2024〕39号)的有关规定,经镇(街道)初审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审核,市政府审定,确定了宜兴市2023年度“关于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政策意见”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总额24949.96828万元。截至目前,已兑现资金22003.20758万元,本次兑现资金2946.7607万元。
现明确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许琪,电话:87986591,电子邮箱:yxnyncx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