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以及实施指南(2023 版)《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苏民养老〔2024〕31 号)等文件要求,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经自评、申报、审查、评审、公示、复核等环节,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符合江苏省二级养老机构标准名单:
宜兴市柏霖养护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宜兴市民政局提出。联系电话:0510—879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