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做法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推广!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推广江苏省、山东省临沂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其中,宜兴市作为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确定的试点县(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的经验做法被推广借鉴。
服务保障再发力
宜兴市积极探索用地用林合并审批
基本情况
通常情况下,用地、用林报批相对独立,地类调查与认定方式不互相通。与此同时,用地、用林报批材料的组织与工作时序各不相同,用地计划与林地定额管理模式差异较大。
对此,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1156号),将宜兴市列入试点区域,先行先试,探索合并报批路径。2024年1月,“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环湖—内堤工程”作为宜兴首个用地用林合并审批项目,获得了省政府批文,有力推进了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实践。
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内堤工程项目总面积6.9460公顷。宜兴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同步组织用地用林审批材料,项目于2023年12月26日进入用地审批系统,2024年1月3日取得省林业局用林批复,当月19日取得省政府用地批复。试点工作在节约用地审批时间上成效明显,保障了宜兴市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亮点、创新与影响
宜兴市作为江苏省林业资源大省,探索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对提高审批效率,提升资源要素保证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具体实践中,宜兴市紧紧围绕各级重大项目落地落实,筛选条件相对成熟、工期较为紧迫的项目,对其用地用林需求及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先行先试推动合并审批,统筹推进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显著优化了审批流程,为有关项目的落地实施节约了时间成本,获得了用地主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推广应用价值
作为全省首批探索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地区,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敢闯敢试,积极谋划,审慎推进,通过多措施化解用地、用林分别审批的矛盾,以合并审批疏通堵点、打通痛点、破解难点,走出合并审批的宜兴模式,为全省提供了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优化各级各类涉及土地、林业报批项目的报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刘宇冉 孙铱
审核:陈健
发布: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