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SDJQ20250101601
一、招标条件:
宜兴欣宜智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阳羡旅游集团景区客流统计设备与系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阳羡旅游集团景区客流统计设备与系统。
2、质量及检验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需方组织验收,符合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要求。
3、交货期: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自合同生效后,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及时进场配合做好必要的配套施工,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结束。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交货地点:宜兴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6、合同估算价:89757.00元;
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文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提供其授权机构的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书)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第一类增值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业务中物联网接入服务)(投标人自有的或其上级授权公司所有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停车场内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5年1月20日至 2025年1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3: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纳
形式
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费)
开户银行及行号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张渚支行
账 号
3202230061010000139274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
户名:江苏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张渚支行
交纳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本票、汇票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及汇票金额不得分开。
4、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授权委托书(注: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被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2024年8月-2025年1月内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6)投标保证金(本票原件)注:招标文件获取时必须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下午1时45分,地点为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停车场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2)除上述第(4)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支付合同价的40%,第二周年支付审定价的30%,第三周年支付审定价的30%。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5年1月20日至 2025年1月22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353057
联系地址: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曹工,18861571537
联系地址: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停车场内
邮政编码:214200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