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0330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城市,乡镇,建设,社会保障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民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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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2024年四季度宜兴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印发<宜兴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宜住建〔2022〕8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四季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项目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依法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施工、设计、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共10个标段。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包括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投标人,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未经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党委(党组)集体决策。
2.招标公告发布前,招标代理机构未进行标前现场勘查,未提交现场勘查情况备案。
3.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内容不完整,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完整。
4.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内容不全,未上传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监管部门备案。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同备案。
三、问题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并进行警示告诫,引导其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行为。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情况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强化行业自律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招标人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的审查工作,明确招投标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正、公平。
附件:2024年四季度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表.xlsx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
抄送: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兴市数据局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