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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1-17 14:28:42   [ ]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柔性基板材料(PI)国产化新建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以南,惠兴北路以东、湛渎河以北

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以南惠兴北路以东地块,新征用地约50亩,拟总投资10.5万元,项目分二期建设,本项目仅评价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另行评价。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聚酰亚胺酸(PI)浆料3000吨(NMP型和DMAC型各1500吨)和热塑性聚酰亚胺薄膜1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公开时间:202511720251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