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0177 | 生成日期 | 2025-01-14 | 公开日期 | 2025-01-14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医疗,医药 | 分类词 | 卫生,体育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宜兴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江苏省关于全面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的通知》及《无锡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儿童健康水平,推动实现孤独症患儿早发现早干预。宜兴市卫健委联合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出台《宜兴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
详细解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评估为基础,以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为主线,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探索构建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康复”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孤独症的早筛查、早评估和早干预,改善患儿症状和预后。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各种宣传平台,结合常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普及孤独症基本知识,提高科学知识知晓率。引导家长树立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人群筛查
联合初筛。
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服务对象:辖区常住0-6岁儿童,重点对象是8-24月龄儿童。
初筛时间:8月龄、18月龄、24月龄、3岁、4岁、5岁、6岁。
内容:心理发育问题预警征、神经发育相关生长发育量表。
复筛。
服务机构:由宜兴市妇幼保健机构或者宜兴市卫健委指定的具备复筛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经无锡市卫健委备案管理。
服务对象:初筛结果异常的儿童。
复筛内容:询问病史、儿童孤独症筛查量表和发育量表。
规范诊断评估
服务机构:由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并经无锡市卫健委确认后动态管理。
服务对象:复筛结果异常的儿童。
诊断内容:
由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为复筛结果异常儿童提供诊断,并提出康复建议。
孤独症高危儿的干预指导、家长心理支持、复诊随访和康复干预效果评估;
健康宣教
我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政策宣传;
4、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核心知识的健康教育;
(四)实施干预康复
服务机构:具备康复能力的医疗机构或者残联确定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
服务内容:
对儿童:干预康复服务;与诊断机构配合对康复干预效果评估。
对家长:干预康复咨询指导服务;家庭干预康复技术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和支持;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康复干预服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