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项目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2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上一年度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小于等于50%的,该地区下一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在原费率基础下降二档。”2025年宜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由2.5‰下降至0.9‰。预计全年可为在宜工程项目单位减负约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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