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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时间:2025-01-08 16:02:52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宜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

标段编号:YXJS2025010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发改投资许【2023】4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宜兴市杨巷镇

2.1.2 建设规模:在宜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建设5000平方米的大型集中粮油交易区,规范划分交易位,建设1000平方米的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容量1万吨粮食的低温仓储设施,购置冷谷机、粮仓温度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化验室全套粮食专用检验设备;建设7000平方米物流堆场、200个停车位和货物分类整理区,配套建设1000平方米公共交易区、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园区内21.8公里道路环网进行黑色化改造以及道路节点提升等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851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700万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212.59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服务期满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及下列规定为准)。

1)招标代理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3)工程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建设至保修期结束;

2.1.6 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清单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项目总负责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 项目咨询机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3.1 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3.3.2 招标代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3.3 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3.4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 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2 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3 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108日至20250120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平台及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1211340分。

6.2 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0108日至2025011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8.其他

8.1 有招投标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不良行为公示网站指: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9.联系方式

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

   址:宜兴市杨巷镇

   人(异议受理人):刘先生

     话:18262230859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

人:李先生

   话:0510-87991906

 

2025年01月08日

注:

1、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后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提供职称证。

2、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屏”等内容。

投标诚信承诺书.docx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细则.docx    投标人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