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LJYK2024ZJ0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林派出所二楼、三楼、六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46.26万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20日,共18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
2.7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2投标人须为2024年官林镇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4: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丁蜀镇东峰路1号 东峰大厦3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公司资质证书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8、投标保证金;9、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0905202910101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或资格审查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东峰路1号 东峰大厦3楼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18861795035、15852678613
2024年12月 26日
附件:评标细则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由投标人代表公开抽签确定。
二、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镇招投标中心举行开标会。
2、本项目由于资格预审,开标会现场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后期评标委员会仅对中标候选人前三名进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按照投标人的数量,重新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及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4、按报名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5、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6、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7、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三、其它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