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7879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公开日期 | 2024-12-2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基建,建材,市政,社会保障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民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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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2024年三季度宜兴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印发<宜兴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宜住建〔2022〕8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三季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项目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依法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招标等,共12个标段。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在建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人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
2.大型及以上工程的招标方案未提供党委(党组)决策文件。
3.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监管部门备案。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同备案。
5.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存在未填写建设单位法人姓名以及项目负责人填写错误等问题。
6.定标委员会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组建。
三、问题处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列出问题清单,由招标人(建设单位)、招标代理、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当面签字确认,同时进行警示告诫,要求其限期整改,引导其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行为。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情况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强化行业自律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招标人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的审查工作,明确招投标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正、公平。
附件: 附件:2024年三季度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表.xlsx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抄送: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兴市数据局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