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项目(灵谷)地块文物考古调查技术咨询和大虞桥文物迁移全过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项目(灵谷)地块文物考古调查技术咨询和大虞桥文物迁移全过程服务
预算金额:159.47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评标方法:参照综合评分法
采购需求: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项目(灵谷)地块文物考古调查技术咨询和大虞桥文物迁移全过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⑦良好的信用记录。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 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采购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银行转账、电汇)截图发送至邮箱(240139601@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注:采购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上注项目名称。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采购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 江苏兰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纳 形式 | 采购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纳) |
开户银行及行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开发区东郊路支行 | ||
账 号 | 32050161624200000335 | ||
注:交纳采购文件费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采购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4、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须在上述要求及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投标人资料之时为准;
③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之日即视为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之日;
④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858号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孙先生 质疑受理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06152318 联系地址:宜兴市官林镇 邮政编码:214200 |
采购机构 |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61656007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858号三楼 |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宜兴市官林镇公园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