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4〕114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一条道路命名为:
洛涧路(LuòjiànLù):位于恒泰环保北侧,洛涧祥苑南面,东西走向,东至规划道路(站前大道)与规划道路(范蠡大道)交汇处附近,西至陶都路,长1300米,宽6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