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市级和镇级预案修编工作。完成宜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全市18个镇级单位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预案修编工作,市级、镇级预案紧密关联;4个重点园区全部完成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全市近2000家风险企业全部纳入省环境应急管控平台,纳管率100%。重点河道应急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
二是推进落实“南阳实践”本土化。宜兴13条重点河道率先完成重点河道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其中3条重点河道作为全省首批示范项目,并为全市河道普及提供示范;建成宜兴“1+5+N”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临时调用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三是推动全市重大风险企业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18家重点风险企业开展“风险单元-管网、应急池-厂界”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三道防线”构筑,完成雨水排口阀门手自一体改造、接入企业自动化监控系统。
四是开展重点园区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基础。更新完成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目标任务清单、风险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风险物质基础信息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清单。提升园区环境应急防控水平,完善化工园区应急物资“一张表”,落实应急处置、应急专家和应急监测“三支队伍”,完成4个印染集聚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
五是建立多部门联动应急体系。建立市、镇、园区(企业)应急联动体系,确保“首发必报,有报必应”;同时,与周边湖州、广德、武进、溧阳和金坛签订跨界联防机制;市部门间形成了常态化的协同配合机制,和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三方联动合作机制,组建联合队伍,开展突发性环境事件现场协商。
六是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锡污防攻坚办〔2023〕75 号要求,今年我市对200多家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同时建立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检查制度,动态更新我市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名单,依托环境应急隐患排查管理系统,通过“企业(园区)自查、镇级排查、市级抽查”三步法开展环境隐患检查,坚持查管结合、查改同步,实施动态化管理,对逾期未整改未完成的重大隐患纳入污染防治攻坚平台加以推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