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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4-12-03 16:51:07   [ ]   浏览次数:

2024年11月29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6万吨硫酸储罐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高塍镇天生圩村

江苏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蓝连海(上海)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高塍镇天生圩村,项目总投资7362万元。项目拟于现有西厂区建设61万吨级硫酸罐、相关输送管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不新增全厂产品产能,仅新增硫酸储量以减少硫酸周转次数。主要原辅料、设备设施及储存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12.2-22.2-3一致。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挡土及排水设施等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临时堆土在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回填及覆土,设置临时排水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项目补漆防腐过程中,在喷漆点下方用苫布遮盖。

2、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喷漆、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施工期TSPPM10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 -2022)。运营期储罐呼吸废气经水封罐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设备动静密封点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

3、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活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厂区现有项目生产。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西厂区初期雨水、水封罐废水,依托东厂区现有污水缓冲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现有项目生产,无废水外排。

4、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通过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综合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东厂区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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