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2024年度解决水库移民突出问题项目监理已由无锡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水管【2024】2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渚镇横山村、太华镇云湖村、太华镇乾元村、张渚镇芙蓉村、张渚镇犊山村。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971.26万元。
西渚镇横山村:水利工程:村级河道牛桥涧整治,K0+750~K1+000段新建浆砌石挡墙;九古墩河整治,两侧新建浆砌石挡墙、河埠2 座。村内基础设施:砼道路加铺沥青面层提升,村口节点提升,村内仿古长廊、健身广场等修缮改造;新增仿竹篱笆、矮墙等,水土保持约3090㎡等。
太华镇云湖村:水利工程:拆建阻水箱涵 3 座。村内基础设施:新建各类功能矮墙共计约1160m;改造道路长4条共长约590m;新建村民休闲健身广场面积约790㎡,新建公厕约38㎡等。
太华镇乾元村:水利工程:4座村塘整治,新建驳岸护砌;见花涧整治长约,新建C30钢筋混凝土U型槽护岸,拆建桥涵1座。村内基础设施:拆建菜地围合矮墙约2600m等。
张渚镇芙蓉村:水利工程:新建U型砖砌排水沟;村内水塘整治,新建浆砌石挡墙护岸,新建仿木桩护岸;河沟整治。村内基础设施:破损道路修补;新建乡村振兴宣传点,文化活动广场提升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水土保持面积约1500㎡等。
张渚镇犊山村:水利工程:整治U型灌溉渠,新建φ60过路涵。村内基础设施:道路黑色化改造,碎石支路提升;进行菜园整治、古井节点改造、下沉广场节点改造、篮球场修缮节点,新建池边休憩节点,水土保持面积约930㎡等。
2.3 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及保修期阶段的服务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3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自2024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3其他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无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 日至2024年 12 月 6 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荆溪北路10号华光玻璃内4楼)代理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投标的除外);(3)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社保(社保指自2024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6)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无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荆溪北路10号华光玻璃内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开标时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投标的除外);(3)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社保(社保指自2024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6)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无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
8.1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水利局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 12 月 2 日至2024年 12 月 6 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43号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刁先生
电 话: 8793432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荆溪北路10号华光玻璃内4楼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3812245650
传 真: /
2024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