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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镇零星应急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丁蜀镇  发布时间:2024-11-29 16:13:51   [ ]   浏览次数:

  丁蜀镇零星应急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丁招(2024)49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蜀镇零星应急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技术服务要求

  2.1项目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 技术服务进度与期限:全镇应急零星服务总支出达48万元时,本服务终止,解除所有合同。

  2.3 技术服务的内容及质量要求:筑坝调水、汛期抢险等。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片区内的应急零星服务,需做到应急工程通知发出1小时内组织人员、机械到位,必要时需要夜间工作。应急工作响应不及时3次及以上的,解除合同。

  2.4合同估算价:约48万元。

  2.5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2.6标段划分:5个标段

  2.7其他: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1个标段的两位第一中标候选人,只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或者具有宜兴市水利农机局颁发的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3.2 资格审查条件:

  3.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2.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内容相适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被招标人拉入工程咨询类项目黑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09室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3202230411010000030743,户名:宜兴市安康绿色环保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丁蜀支行 ,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⑧受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6月-202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⑨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

  注:无④⑥的投标单位则提供宜兴市水利农机局颁发的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等全套资料复印件及上述其他报名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汇票原件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面加盖公章)。

  4.5投标保证金

  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账号:3202230411010000030743,户名:宜兴市安康绿色环保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丁蜀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法人或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4.3中③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按合同付款。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11月29日至 2024 年12月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办公室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7768329579

  公告发布: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509

  电 话:0510-87488602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丁蜀镇项目报名材料模板.docx

  附件2--491招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