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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可享贷款贴息补助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4-11-18 0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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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6664 | 生成日期 | 2024-11-18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生猪,贷款,贴息 | 分类词 | 农业,金融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日前,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保障生猪基础产能,今年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须在11月2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提出申请。 |
日前,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保障生猪基础产能,今年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须在11月2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提出申请。
按规定,此次贷款贴息补贴对象为我市境内注册并在省内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贴息范围包括生猪养殖企业用于购买母猪、仔猪、饲料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资金,贴息比例2%,单个猪场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但对企业到期未还贷款、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无法区分贷款用途的不予贴息。
本轮贷款贴息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申请贷款贴息的规模猪场须在11月20日前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贷款银行对规模猪场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网上公示后,按国库集中方式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猪场。据了解,该项工作自2021年启动以来,我市已有3家规模猪场享受补贴服务,补贴金额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