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土地供应
宜工挂[2024]18号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11-15 17:22:0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6656 生成日期 2024-11-15 公开日期 2024-11-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乡镇,出让,国土 分类词 城乡建设,环保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宜工挂[2024]18号

  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工挂[2024]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产业准入条件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总投资规模(万元)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单价

  (元/平方米)

  

 

  起始价总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2024JG027

  

 

  宜兴市丁蜀镇陶都路东侧、北埂河北侧地块

  

 

  185633

  

 

  工业用地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

  

 

  不小于1.8不大于2.2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891

  

 

  248300

  

 

  50

  

 

  1725

  

 

  32022

  

 

  32022

  

 

  1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本地块项目建成后原则上分割销售面积不超过50%,入驻企业在产权分割前需满足三方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报经丁蜀镇同意。

  二、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互联网在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2月05日 (有效工作日),通过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的“网上交易”链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向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4)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06日09时到 2024年12月16日15时30分 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交纳)。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6日15时30分 。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09时至 2024年12月18日15时3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即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6)本次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7)竞得人需按《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有关合同样本详见挂牌文件。《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拥有同等效力。

  (8)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土地契税。

  (9)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191号612室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20232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