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湛渎港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宜兴市湛渎港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
新建
4、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湛渎港整治工程西起滆湖,流经宜兴市高塍镇和屺亭街道,通过武宜运河及东湛渎港汇入太湖,治理河道全长12.85km。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土方开挖、钢筋砼护岸现浇结构以及桩基工程等内容,其中河道清淤土方 44.02 万 m3;防洪护岸 15189m(其中钢筋砼悬臂挡墙护岸 3246m,灌注桩护岸 1081m,钢筋砼仿木桩护岸 5782m, 插板桩护岸 1600m,预制块护坡 3480m 等)。另临时工程还包括施工进退场道路工程、围堰工程等。计划工程总工期 12 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单位固定电话:0510-87934321
联系人:吴女士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固定电话:025-52372059
联系人:田工
邮箱:tianying@jsep.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征求意见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