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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4-10-30 16: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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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6192 | 生成日期 | 2024-10-30 | 公开日期 | 2024-10-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统计,管理,执法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张渚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江苏卓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张渚镇龙池村的土地建设硬化场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款、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没收违法占用的在符合规划的60平方米一般农用地上新建的硬化场地;2. |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张渚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江苏卓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张渚镇龙池村的土地建设硬化场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款、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没收违法占用的在符合规划的60平方米一般农用地上新建的硬化场地;2.对违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60平方米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25元罚款、对违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987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罚款合计人民币10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