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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关于明确202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10-30 14:4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6180 生成日期 2024-10-30 公开日期 2024-10-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管理,调整,医疗,医保 分类词 经济管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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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费30元/人·年);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为810元/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年)。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实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5年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为380元/人·年;在校大学生为290元/人·年;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为570元/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年);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为810元/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大学生缴费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2025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24年10月启动。请各地遵照执行。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