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衡净提交的诊所备案撤销申请,我局受理了其申请,并进入审批程序,按照《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本机关自即日起,依法予以撤销宜兴毓舫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告。
宜兴市数据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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