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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550万元!
三镇五村获耕地保护激励资金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4-10-12 08: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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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5790 | 生成日期 | 2024-10-12 | 公开日期 | 2024-10-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农村,农垦,资金 | 分类词 | 农业,财政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为积极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我市将向徐舍镇、新建镇、杨巷镇等三个镇,以及徐舍镇西墟村、和桥镇北新村、太华镇茂花村、杨巷镇金紫村、周铁镇中新村等五个村,发放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资金,总计550万元。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为积极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我市将向徐舍镇、新建镇、杨巷镇等三个镇,以及徐舍镇西墟村、和桥镇北新村、太华镇茂花村、杨巷镇金紫村、周铁镇中新村等五个村,发放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资金,总计550万元。
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由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高标准农田累计建设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缴入省级国库新增费四项分配因素,对省级返还市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进行分配,向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倾斜分配,用于地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根据《宜兴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展了2023年度宜兴市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工作,并确定了激励对象。其中,激励标准为镇人民政府每个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宜兴是名副其实的“苏南粮仓”、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米袋子”。近年来,我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持续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和质量提升,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不断健全耕地保护管理制度,较好履行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对耕地资源的“五重保护”,有效实现了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的目标。据悉,此次获得补贴的三个镇、五个村庄,在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实施、耕地保护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均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