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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发布

我市适用执行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4-10-09 09:08:3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5663 生成日期 2024-10-09 公开日期 2024-10-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社会保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保险,费用,待遇 分类词 金融,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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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宜兴适用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宜兴适用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确定为24396元,下限标准则设定为487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为确保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本次调整还明确了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而产生的补差部分的处理方式。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以在2024年底前,选择分次或一次性缴纳这部分费用,且在此期间不会加收滞纳金和利息,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了较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据悉,此次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确定,是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来设定的。对于职工个人而言,其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如果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将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反之,如果低于下限标准,则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