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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兴市市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20 15:0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对2024年宜兴市市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NYNCJZB2024025﹝公﹞

  2、项目名称及数量:2024年宜兴市市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商品有机肥,1000吨。

  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采购预算:450000元(肥料总价预算,其中包括项目补贴资金300000元)。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所投标产品的江苏省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

  5、具有所投标产品2023年9月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登记肥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通知》(苏农便〔2024〕8号)中列出的不合格产品名单中的供应商。

  3、在宜兴市往年同类项目中标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能力差、供货不及时的供应商。

  4、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原料应在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附录A、B所列原料目录之中,如果使用了附录B中的原料,需按该标准要求提供原料的安全佐证资料。如果供应商使用了该标准附录A、B目录中之外的禁用类原料,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9月24日17:00止,投标人须在此时间内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所投标产品的江苏省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加盖公章)。

  3、所投标产品2023年9月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4、所投产品原料清单(包括名称、组成、来源等),且如果使用了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附录B中的原料,需按该标准要求提供原料的安全佐证资料(加盖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第2、3、4条应为同一种产品,原料组成应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7985726@qq.com,否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核对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的预留邮箱。

  五、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10:00。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按采购人要求以现场提交或快递提交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62号,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14206。联系人:赵冬青,0510-87951061。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冬青

  联系电话:0510-87951061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62号

  邮政编码:2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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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