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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正波非法捕捞的处罚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9-12 12:24:0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5268 生成日期 2024-06-12 公开日期 2024-06-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水产,渔业,处罚 分类词 农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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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对张正波非法捕捞的处罚公示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4〕14号;

  2、案件名称: 张正波非法捕捞案

  3、违法主体姓名: 张正波

  4、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8日16时15分,当事人张正波在宜兴市东氿水域陶都半岛旁使用多钩的方法进行垂钓时,被宜兴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现场检查,其垂钓器具为路亚竿一套(直柄竿1根、纺车轮1只、多钩拟饵1只),未发现有渔获物。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1、没收垂钓器具路亚竿一套(直柄竿1根、纺车轮1只、多钩拟饵1副);2、罚款300.00元。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