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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9-12 10:09:33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招标项目:宜兴市 神马公寓小区

  二、招标编号:YCWY2024002

  三、项目基本情况:

  神马公寓 小区坐落于宜兴市 光明西路3、4、5、6号 ,其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为:东至 神马小区 ,南至 城中华庭 ,西至共和新村,北至太滆河。小区规划总面积约 173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200平方米,设计户数约 116 户。

  四、招标单位: 宜兴市神马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朱佳萍    联系电话:  0510-87902502    

  联系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西后街80号    

  五、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3、外地企业参加投标前应当到宜兴市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4、上年度参与宜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的(①外地企业已在宜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以宜兴分公司评级为准,首次进入宜兴参与投标的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②招标年度内在宜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等级评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日期: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

  七、报名地点:宜兴市党群服务中心310室(宜兴市宜城街道枫隐路207号)。

  八、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申请书。(文本样式请至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yixing.gov.cn/jsj/index.shtml/下载);

  2、法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外地企业须提供《宜兴市外来物业服务企业入市备案证明或备案申报表》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参与宜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外地企业已在宜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以宜兴分公司评级为准,首次进入宜兴行政范围参与投标的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5、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状况的报告一份(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 (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注:只接受现场报名,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九、资格预审及入围:本项目按照投标条件实行资格预审。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超过5家时,招标单位可以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参加竞标(若出现同等分值资格预审合格报名单位,则有招标单位确定入围单位),并向入围单位发出书面的《入围通知函》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综合评分标准(共17分)如下:(以下材料报名时同时提供)

  1、报名单位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委托物业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15万㎡的加1分,达到30万㎡的加2分,达到60万㎡的加3分,达到100万㎡的加4分,达到150万㎡的加5分,不累计加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服务的项目近三年内(不含投标年度)获得优秀示范项目称号的,国家级一个加2分,省级一个加1分,市级一个加0.5分,单个项目以最高荣誉记分,最多不超过5分。

  3、报名单位上年度参与宜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加2分,B级的加0.5分(外地企业已在宜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以宜兴分公司评级为准)

  4、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报名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管理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提供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的加3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的加2分。

  5、投标单位承诺函。(下载网址http://www.yixing.gov.cn/jsj/index.shtml)

  备注:

  1、报名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①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第二高得分者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②两年内不允许在宜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招投标;③信用系统进行失信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