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镇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智能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YXWS2024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智能化建设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33.5万元
2.2工程类型:通信工程
2.3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细情况见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30天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预算价:352805.53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3516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须提供其授权机构的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书)或具备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投标人自有的或其上级授权公司所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为建造师必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广播电影电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相关工程师职称证书④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
6、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相关工程师职称证书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⑤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⑥企业营业执照⑦企业资质证书⑧投标文件(格 式见招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骑缝章)。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
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前,地点: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4室(联系电话:18861558989)购买,价格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侯。
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采用银行本票、汇票或现金(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14时00分
地点: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861558989
8、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9.3工程禁止违法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以后投标资格。
9.4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
宜兴市万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5日